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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职业道德 规范从教行为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9/2/20 16:40:05 作者:陈丹丹 浏览量:811次

为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切实承担起教书育人的使命,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省、市、区等有关文件要求,本人做出以下承诺: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能有违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封建迷信、低级庸俗思想文化、消极负面言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擅自离岗、脱岗,要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要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不歧视学困生和家庭困难学生。

4.在招生、考试、职务评审、教研科研、学籍管理、绩效考核等教育活动中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5.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不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讽刺、谩骂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6.不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7.不索要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或者利用职务之便找学生家长办私事。

8.不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报刊杂志等。

9.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

10.不在工作期间饮酒,不酒后驾车,不从事赌博、玩游戏、炒股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我将认真履行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如违反上述十方面要求,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主动接受警告、记过、降低专业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罚。

位(公章) 承诺教职工(签名):

负责人(签名):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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