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口第四幼儿园( 暂定名)2018秋季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8/4/17 12:44:25 作者:秦如月 浏览量:2573次
为了进一步促进江宁区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科学规划、合理统筹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现根据《南京市江宁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坚持“计划招生、双向选择、户籍优先”的原则,并结合本园实际情况拟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做好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
一、幼儿园现状情况说明
禄口第一幼儿园创办于2008年9月,是由江宁区机关幼儿园和禄口街道联合开办的一所民办非企业性质的幼儿园。由于禄口街道和江宁区机关幼儿园双方的联合办学关系将于2018年6月结束,禄口第一幼儿园将不再续办。
现根据上级部门对禄口学前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的安排,江宁区教育局协同禄口街道正在筹建一所新的公办园(暂定园名:禄口第四幼儿园;地址:禄口街道万象路空港小学旁边),以解决目前禄口第一幼儿园在园幼儿的继续入学和辖区内幼儿的入园问题。禄口第四幼儿园开园前,需在禄口第一幼儿园的园址(茅亭路113号)过渡。
二、拟招班级和人数
小班:共2个班级,拟招新生60人(中大班名额已满,秋季不再招生)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
(二)招生范围
1. 第一层次:幼儿园周边禄口户籍居民子女;
2. 第二层次:(如有空余名额)招收江宁地区户籍居民子女;
3. 大三层次:(如有空余名额)招收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招生摸底(
与地方派出所和街道联系,对招生区域范围内的足龄幼儿进行摸底统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商讨制定招生方案并上报区托幼办审核。
(二)发布公告(4月16——17日)
在幼儿园网站发布招生公告,幼儿园门口张贴招生简章。
(三)入园登记,人满即停(4月17—18日)
凡符合本园招生方案中适龄幼儿,监护人需在入园登记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1.《户口簿》户主为幼儿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2.《出生证》出生日期符合招生范围。
3.《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4.《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为幼儿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地址与户口簿地址相吻合。
5.《儿童预防接种本》如期按国家规定进行计划免疫接种。
6.《儿童保健手册》如期接受儿保部门体检,身体健康。
(四)审核填表登记材料,发放报名通知单(
幼儿园统计名单,并进行入园资格审核。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家长来园领取报名通知单。不符招收条件者,幼儿园于4月20号之前对登记者进行回复。
(五)材料面审、新生报名(
监护人带幼儿和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园,经幼儿园核实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材料准备如下:
填写《南京市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申请表》,并提供“二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其中复印件应为A4纸大小,户口簿应复印户主页和幼儿页)。近期免冠正面1寸蓝底照片2张。
(六)汇总信息(
幼儿园汇总报名信息,家长学勉材料确认签字。如有空额进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足龄子女的招生。
五、收费标准
根据区物价局审核备案的保育教育费、伙食费标准,开学前收取。
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² 组 长:陶玲
——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负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部署
² 副组长:王敬秀
——在组长的指导下共同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负责对外的招生问题的解释以及幼儿报名的材料审议工作。
² 组 员:马太云、杨帆、王云、秦如月、毕文娟、张翠翠
——分别负责新生信息采集、填报工作;接送卡办理和家校通登记;以及床上用品购买等工作。
报名地址:江宁区禄口街道茅亭路113号
咨询电话:52771043——603、13913903680 联系人:马太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