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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监控维保制度

发布时间:2017/4/11 16:19:19 作者:杨帆 浏览量:507次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监控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校园安全监控 设施设备正常、稳定的运行,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确保校园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成立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领导小组

(一) 为了及时有效开展相关工作,特成立了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成员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切实落实好校园监控设施的管理。

二) 领导小组定期对校园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加强日常维护及管理。

(一) 监控设施和报警系统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控系统操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每天要对监控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并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以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运行。

(二)监控设施操作人员要认真做好监控工作,摄像机方向要时刻监控重点部位,发现异常情况要仔细查看跟踪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带班领导或校园安全监控系统领导小组报告,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再报告。

(三)校门口、楼梯间等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开启,并保证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为了监控图像清晰,晚间必须把补光灯打开。

(四)视频监控回放图像要做到定期查看,并做好记录,以便及时发现校园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

(五)严禁操作人员随意转动摄像机,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监控室,更不得擅自观看、查看监控录像。(七)操作人员要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注意防尘、防潮,控制台上要保持清洁,不得乱放闲杂物品。

严格保密要求。

(一)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内容,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二)操作人员对涉及到隐私方面的事项,要严格保守秘密,因泄密造成后果的,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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